“学宪法讲宪法”之“我与宪法”微视频大赛
(图片来源《重庆市教委关于开展第五届“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文件)
主办单位:
党委宣传部(法治宣传教育办公室)
承办单位:
yh533388银河
参赛时间
2020年6月至9月10日
参赛对象
yh533388银河全校师生
赛程安排
(图片来源《重庆市教委关于开展第五届“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文件)
(一)提交作品
时间:9月10日前
提交作品内容:
1、微视频请以学院+作者(学生/教师)+作品名称命名。
2、微视频和《“我与宪法”微视频大赛参赛申请表》在要求时间内以电子档形式发送到相应负责人电子邮箱处。
(二)作品评审
时间:9月11日——9月15日
由影视类专业评委对每个微视频进行打分,按照分数高低评选出获奖作品。
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要坚持正确导向,突出我国现行宪法这一主题,把依宪治国的宏大叙事与个人感悟的具象表达相结合,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或不规范语言。
2.作品要重点突出宪法某一方面或某一条文,立足个人,以小见大,讲述鲜活的“我与宪法”故事。工作展示类作品要紧密联系宪法确定的各行各业的职责任务,从实施宪法的角度进行解读和叙述,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3.作品格式为MP4视频文件,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公益广告类作品时长不超过1分钟,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 * 720。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4.作品必须为原创,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标明其来源。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奖项设置
教师组奖项: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等次颁发证书及奖品。
学生组奖项: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等次颁发证书及奖品。
提交方式
学生组
高胜祥1205364585@qq.com
联系电话:13060281568
yh533388银河、财经管理学院
电子与物联网学院、通信工程学院
杨航2498991086@qq.com
联系电话:13896826937
智慧健康学院、智能制造与汽车学院
建筑与材料学院、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教师组
赵婉如 2121025041@qq.com
联系电话:15223082913
全体教师
小伙伴们,注意啦!
(图片来源《重庆市教委关于开展第五届“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文件)
评选出优秀的作品将有机会入围参加市赛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