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将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本表格背面,并携带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注:1.学生已经取得国家认可的同等学历以上的相同课程结业证书或课程学分可以申请免修;
2.学生通过自学或在中等职业学校已经修读相同课程并合格的,一般不允许学生免修,特别优秀的学生提出申请,经任课教师考核,确已达到我院现行课程大纲优良标准的方可免修;
3.免修课程核计相应课程学分,学生成绩记载只能记“合格”,退役士兵复员后申请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可以记“优秀”,并由任课教师期末在网上录入成绩;
4.本申请表填写一式三份,批准后教务处、二级学院教务科、学生本人各保存一份备查。
5.申请课程开课2周后不再受理学生免修申请。